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 2026-01-30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Z查看完整信息301
招标公司: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河北顺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秦皇岛
您当前位置: 秦皇岛市 > 海港区 > 采购公告 >中标公告
V2020 公告代码: 04查看完整信息900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
项目联系人: 王晶、王欢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6-01-30
采购项目编号: Z查看完整信息301
采购人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乐山路13号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采购内容: null#detail#C#_@_@A#_@_@9查看完整信息1438#_@_@河北顺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118室#_@_@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_@_@null#_@_@#_@_@#_@_@null#_@_@395000#_@_@/#_@_@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工作#_@_@/#_@_@/#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满。#_@_@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工作#_@_@合格#_@_@/#_@_@/#_@_@0#_@_@91#_@_@#filename#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终稿#_#pdf#_#134d575e-fd69-4959-073b-7cf71184cad6@_@1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_#pdf#_#663a4ff4-cf36-1115-f076-d3c179aa45c6@_@承诺函#_#pdf#_#9b062e92-7600-6bbc-c054-44b17b7408a4@_@
采购公告期: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侯亚东(采购人代表)、刘素超、甘露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5925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一、项目编号:
Z查看完整信息3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亚东(采购人代表)、刘素超、甘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592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 王宏勋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乐山路13号一楼
联系方式 : 王晶、王欢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晶、王欢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