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 2026-01-28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采购标的物: 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1 标段:城区支行)
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的委托,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1 标段:城区支行) 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2 家单位入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1 标段:城区支行)
二、交货地点:邢台地区范围内(招标人指定位置)
三、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支行食堂服务。城区行共 6 家,分别为:桥东、新华、冶金、中兴、开元、百泉支行。本标段入围 2 家供应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 / 中标,在入围 / 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分行订单 / 合同,不得接受订单 / 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7 、投标人须承诺:高管与实际经营者(含财务主管)非中国工商银行在职或离退休员工且与中国工商银行在职员工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8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须知: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期间将联系方式及下述报名资料扫描件( PDF 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hbzyzbdl@126.com ),经审核成功后邮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寄出。所有的报名资料邮寄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邢台办事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胜利南小区 11 号楼 3 单元 611 室),收件人:赵彦,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报名资料:
( 1 )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关联企业情况表、采购项目情况说明、投标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报名时间: 2025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7 月 10 日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00 。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4 : 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四楼会议室(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招标人地址: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联系人: 刘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 29 号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2 标段:宁晋支行)
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的委托,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2 标段:宁晋支行) 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2 家单位入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2 标段:宁晋支行)
二、交货地点:宁晋县(招标人指定位置)
三、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宁晋支行食堂服务。本标段入围 2 家供应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 / 中标,在入围 / 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分行订单 / 合同,不得接受订单 / 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7 、投标人须承诺:高管与实际经营者(含财务主管)非中国工商银行在职或离退休员工且与中国工商银行在职员工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8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须知: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期间将联系方式及下述报名资料扫描件( PDF 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hbzyzbdl@126.com ),经审核成功后邮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寄出。所有的报名资料邮寄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邢台办事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胜利南小区 11 号楼 3 单元 611 室),收件人:赵彦,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报名资料:
( 1 )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关联企业情况表、采购项目情况说明、投标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报名时间: 2025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7 月 10 日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00 。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4 : 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四楼会议室(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招标人地址: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联系人: 刘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 29 号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3 标段:沙河支行)
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的委托,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3 标段:沙河支行) 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2 家单位入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3 标段:沙河支行)
二、交货地点:沙河市(招标人指定位置)
三、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沙河支行食堂服务。本标段入围 2 家供应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 / 中标,在入围 / 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分行订单 / 合同,不得接受订单 / 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7 、投标人须承诺:高管与实际经营者(含财务主管)非中国工商银行在职或离退休员工且与中国工商银行在职员工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8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须知: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期间将联系方式及下述报名资料扫描件( PDF 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hbzyzbdl@126.com ),经审核成功后邮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寄出。所有的报名资料邮寄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邢台办事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胜利南小区 11 号楼 3 单元 611 室),收件人:赵彦,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报名资料:
( 1 )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关联企业情况表、采购项目情况说明、投标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报名时间: 2025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7 月 10 日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00 。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4 : 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四楼会议室(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招标人地址: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联系人: 刘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 29 号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4 标段:清河支行)
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的委托,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4 标段:清河支行) 组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2 家单位入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城区及部分县域支行食堂服务项目( 4 标段:清河支行)
二、交货地点:清河县(招标人指定位置)
三、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邢台分行清河支行食堂服务。本标段入围 2 家供应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6 月 1 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 / 中标,在入围 / 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分行订单 / 合同,不得接受订单 / 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7 、投标人须承诺:高管与实际经营者(含财务主管)非中国工商银行在职或离退休员工且与中国工商银行在职员工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8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须知: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期间将联系方式及下述报名资料扫描件( PDF 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hbzyzbdl@126.com ),经审核成功后邮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寄出。所有的报名资料邮寄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邢台办事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胜利南小区 11 号楼 3 单元 611 室),收件人:赵彦,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报名资料:
( 1 )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关联企业情况表、采购项目情况说明、投标单位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报名时间: 2025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7 月 10 日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00 。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4 : 0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四楼会议室(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招标人地址:邢台市守敬路 285 号
联系人: 刘经理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 2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