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1-28
项目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2026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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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代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项目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联系人: 仝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来源: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采购项目编号: HB20260查看完整信息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仝新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泽斌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预算金额: 6196246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5661.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151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云鹏道(东经一路一水厂东路)、水厂西路(云鹏道一东纬二道)、东纬三道(水厂西路一水厂东路)、东纬二道(水厂西路一水厂东路)、水厂东路(云鹏道一北侧边界)、八号外路(西侧边界一东经三路)、东纬一道(水厂东路一东经四路)、东经三路、幸福路、东经四路道路工程,同时建设道路配套给水、排水、供热、电力等附属设施,其中给水管线9653米,PE100管材,管径dn200-dn630;中水管线9543米,PE100管材,管径dn160-dn800;雨水管线8581米,钢筋混凝土管管材,管径d800-d2400;污水管线8741米,钢筋混凝土管管材,管径d400-d800;热力管线10754米,无缝钢管和螺旋焊缝钢管管材,管径DN200-DN700;电力管线8830米,MPP管材,排管内径175mm;损坏路面修复318081平方米。建设雨水泵站1座、污水泵站1座、给水厂1座、供热隔压站1座、消防站1座、110KV变电站1座、桥梁2座。建设地点:廊坊开发区京沪高速公路以东、云鹏道以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1962.46万元。计划工期:总工期1012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82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8年12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项目实施地点 : 廊坊开发区京沪高速公路以东、云鹏道以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 (不接受“资质预警 ”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3.5 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1、完成的设计服务费448.46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和完成的合同金额61514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时间为准);2、完成的合同金额61962.46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时间为准))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5(1)财务要求: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监理业绩,业绩规模不做要求)。(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2026-02-0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2-26 09:00
开标时间: 2026-02-26 09:00
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供货时间: 1012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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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