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以此为准)
- 2025-11-19
项目名称: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以此为准)
招标公司: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宣传用品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宣传用品 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 以此为准 )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现公开征集 宣传用品 采购 项目 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 见附件 1, 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7 : 30 止。
三、 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 供应商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供应商与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的重大诚信问题。
6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 .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最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新版供应商入库申请表》扫描件 , 详见 附件 2 。
4 .供应商或产品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5 .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
五 、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采购 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邀请函,贵公司承诺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有权对贵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所有采购活动。
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获得候选资格以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最终通知为准。
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联系。
6 .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授权的供应商征集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 i ) 、 金融采购网 ,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 ,均与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无关,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不予承担责任 。
六、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秦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qinweixia@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上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以 “建信财险石家庄中支宣传用品采购项目报名材料+供应商名称”命名。
需求部门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iubohui@
附件:
1. 采购需求
2. 《新版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