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南区)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 2025-11-19
项目名称: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南区)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南区)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南区)二期. 已由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肃开管【2022】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444.1338万元,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南区二期10#厂房以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其中,10#厂房为地上4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607.67平方米,周边配套设施包括道路、地下管网、地上配套等。建设地点: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内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423.9938 万元。 2.3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2.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有效期内的临时二级资质,视同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3其他要求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9 00:00 至 2025-11-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1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即:(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于子瑶,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俱雪云,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供投标人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肃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肃宁县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邮编:
0623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于子瑶
联系人: 俱雪云
电话: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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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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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zczb2003@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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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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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农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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