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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森林消防大队营区营房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1-18

项目名称: 阳原县森林消防大队营区营房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YF2025-070

招标公司: 阳原县路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营房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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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森林消防大队营区营房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17:39 信息来源: 张家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森林消防大队营区营房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阳原县行政审批局 以 阳数政批【2025】167号、阳行审建【2025】2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路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原县路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两座消防车库,建筑面积均为272.98平方米,共545.96平方米;改造现状建筑,区域总面积为3218.60平方米,其中包括:餐厅改造项目改造区域的建筑面积为717.99平方米、改造5排平房面积共1090.10平方米(每排平房建筑面积均为218.02平方米)、宿舍楼装饰装修项目建筑面积为1317.63平方米、厕所涂料粉刷建筑面积为92.88平方米;改造提升道路3363.00平方米,拆除并恢复操场建筑面积278.14平方米,配备室内外其他工程量和家具设备;以及其他必要配备设施等。建设地点:张家口市阳原县原揣骨疃中学院内。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6月底完工。项目名称:阳原县森林消防大队营区营房改造提升项目。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项目编号:HBYF2025-070。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注: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 特别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9 09:00:00 至 2025-11-25 18: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11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阳原县路桥有限公司,孙大鹏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764279645@qq.com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郭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2292628501@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应急管理局

电话: 王晓飞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zjkhjn@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阳原县森林消防大队营区营房改造提升项目投标人/供应商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路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要家庄乡109国道北侧大道班院内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皮毛大市场

邮编: 075800 邮编: 075800

联系人: 孙大鹏 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764279645@qq.com 电子邮件: 22926285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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