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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监理

  • 2026-05-21

项目名称: 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公司: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工程监理排水道路工程二期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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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监理

发布时间:2026-04-27 17:27 信息来源: 河北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 (二期) 监理 (二次招标) 公告

招标 编码 : HSKR202601-002

1.招标条件

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 二期 ) 已由 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关于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数政审批 [2025]32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建设单位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衡水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 项目 总 投资 23901.46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1519.587759 万元,建设规模: 对 武邑县兴苑街(河钢路 -欢龙路)雨水、污水、通信、电力等市政管网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贯通改造 ,建设地点: 武邑县城区 。

2.2本次招标范围: 对 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的 监理工作 。

R 本 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1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

2. 4 其他: /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2021 年 03 月 01 日以来( □ 承接过 / ? 完成过) 工程建安费 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已竣工时间为准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 4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按上述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对应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 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 3. 6 自 2021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 承接过 / ? 完成过) 工程建安费 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已竣工时间为准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 7 本次招标( □允许/ ?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7 .1投标人提供在建 工程 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 7 .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 2 项 )、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 ;

3. 8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 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3.1 0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 2名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 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下载招标文件 ;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 年 4 月 28 日 0时00分至 2026 年 5 月 08 日 23 时 59 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 向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水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谷阳、 裴新民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9.1投标人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上使用河北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9.2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9.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

9.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要求:需使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制作,采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截止后30分钟内未完成在线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9.5本项目监理工作包含扬尘治理监督职责,投标人需在监理大纲中明确扬尘治理监理方案,未明确的按技术标评审扣分处理。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 武邑县建设路 109号 ; 联系人: 谷阳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衡水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邑镇腾达南大街 254号阳光花城 ;

项目负责人: 裴新民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 裴新民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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