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拍卖出租公告吴交告字〔2026〕5号
- 2026-05-18
项目名称: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拍卖出租公告吴交告字〔2026〕5号
招标公司: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拍卖出租公告吴交告字〔2026〕5号
发布时间:2026-04-24 00:00 信息来源: 河北 原文链接地址
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使用权
拍卖 出租 公告
吴交告字〔 2026〕5 号
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 对 2026-8号 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使用权进行出租 ,并 委托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6-8号
土地位置
杂技幻乐城北侧、 105国道西侧
面积
土地面积: 4084.38㎡
房屋面积: 1167.87㎡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竞拍
保证金
21万元
(土地保证金 13万元、房屋保证金8万元)
出租年限
5年,租金1年1交
起始价
21万元
规划指标
要求
容 积 率
≤2.0
绿 地 率
≥20%
建筑系数
≤50%
备注
1.其他规划控制要求:该宗地现状出租,如需改扩建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改扩建按照2026-8号地块规划说明执行;
2.增价幅度:5万元或不低于5万元(只增价土地,房屋不参与增价);
3.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租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租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二、 竞拍人 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竞拍 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 竞拍 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 2026年 4 月 24 日至 2026年 5 月 15 日 9 时,到交易中心( 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 403室 )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有关资料 ,并提供 出租 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 2026年 5 月 15 日 9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 指定 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将竞拍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拍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 交 纳竞拍保证金,竞拍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 2026年 5 月 15 日 1 0时 前确认其竞拍资格。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申请人 竞拍 保证金必须由 竞拍 人银行账户汇入 指定 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 竞拍 资格 。
户 名:吴桥县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吴桥县支行
账 户: 9查看完整信息8888
行 号: 403144600012
五 、 拍卖 时间及地点
本宗 土 地 采用拍卖 出租 ,地点在 吴桥县 交易中心四楼 拍卖厅, 拍卖时间 2026年 5 月 18 日 15时00分 。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件及标的介绍仅供参考,所涉数据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款 。
2.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 当场签订《 出租 成交确认书》,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 出租成交确认书 》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和房屋使用权出租 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和房屋使用权出租 合同》之日起, 1个月内交齐全部 出租 价款。
3.本次 公开拍卖 的具体要求,详见 拍卖出租文件 。
4. 竞拍 人参加 竞拍 ,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 出租 地块的现状 ,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拍者责任自负 。
5.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 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拍资格。
6.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间自行缴纳。
7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 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bggfwpt/jydt/salesPlat.html)进行查阅。
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出租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
七、联系方式
( 一 )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吴桥县 城区黄河路北 101号
联 系 人 : 侯女士
联系电话: 0317—7271311
( 二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吴桥县 城区 黄河路北 161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17—727 2311
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