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李奉先村涉案30亩土地上的建筑物,生产设施等地上物及污水全部清除
- 2026-05-16
项目名称: 永清县李奉先村涉案30亩土地上的建筑物,生产设施等地上物及污水全部清除
招标公司: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 月17 日10时至2026年6 月18 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进行公开招标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招标标的物:
本次标的物 拆除 位于廊坊市永清县后奕镇李奉先村案涉30亩土地上的建筑物、生产设施等地上物及污水全部清除,恢复地貌(地上建造有仓库、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设施及污水)。鉴于 拆除 及污水处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专业性,现面向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开展 拆除 及污水处理招标工作。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1. 竟标规则 以竞标价低者作为中选方 ,负责实施地上建筑物、生产设施等拆除及污水处理工作。
2. 资质要求 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物 拆除 及污水处理相关资质(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符合国家拆除作业要求的资质),确保拆除施工及污水处理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安全规范标准。在竞标时,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3. 费用垫付 拆除 及污水处理费用可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待地上建筑物、生产设施等地上物及污水按照约定要求及标准全部拆除处理完毕,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依据事先确定的结算方式和流程,由委托方与中选的拆除方进行费用结算。
请有意向参与竞标者仔细阅读上述说明,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法官联系。
招标价:201 000元,竞买保证金:4万元。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竞标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标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竞标公告、竞标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竞标物的物瑕疵保证。竞标人参与竞标的行为,视为竞标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标的物自竞标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特别提示: 竞标 标的物 以实物现状为准,竞标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特别提示: 竞标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竞标 标的物 完全了解,并接受竞标 标的物 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示:如竞标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竞标行为不具有将竞标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竞标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方式:竞标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标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竞标价,方可成交。竞标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标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标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标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
四、咨询和看样:本院自2026年5 月25 日起至2026年5 月26 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人:刘 法官,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查验标的物。
特别提示: 本院已委托廊坊中正法拍辅助服务有限公司
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竞标期间对上述竞标标的物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查验等工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确定的司法竞标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竞标,当事人、竞买人有权要求司法辅助机构出示委托书、员工工牌、员工身份证等文件(证件),并在查验文件和身份无误后应当予以配合。司法辅助机构无法提供上述文件(证件)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拒绝配合。其他机构或者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标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请竞标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申请执行人参加竞标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竞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竞标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竞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标。 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竞标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特别提示:当事人、案外人在司法竞标结束前,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请。
六、竞标人条件和资格:竞标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标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标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标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标,但竞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数位竞标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标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标人委托代理人竞标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特别提示: 竞标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标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标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标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竞标人 报名 参与竞标 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 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特别提示: 委托他人代为竞标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竞标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建议竞标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竞标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标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永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001199 ,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冀1023执恢 94号 ,以便查收 ); 其他竞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竞标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竞标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竞标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 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标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竞标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另,保证金数额不足 弥补重新竞标价款低于原竞标价款的差价 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竞标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标。
特别提示:竞标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竞标秩序的, 本院将 视情节轻重 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竞标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竞标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竞标标的物 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 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竞标标的物 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 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 对竞标标的物 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竞标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因竞标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竞标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欠缴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竞标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竞标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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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2026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