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船机中心起重及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5-16
项目名称: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船机中心起重及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CFA00000095511
招标公司: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船机中心起重及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秦皇岛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船机中心 起重及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船机中心起重及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工程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 .1 采购项目名称: 船机中心 起重及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工程 。
1.2 采购方案编号: SCFA00000095511 。
1.3 采购人: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 构: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
1.5 采购项目 资金 : 自 有 100% 。
1.6 采购项目概况: 计划对船机中心自有设备: 1 台 120 吨龙门式起重机、 2 台单梁吊及 2 台高空作业车 等机械设备 开展保养与维修,具体维修保养时间按询价方要求进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对船机中心自有设备: 1 台 120 吨龙门式起重机、 2 台单梁吊及 2 台高空作业车 等机械设备 开展保养与维修 (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 ,包含人工费、备件及材料费用、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2 .2 工 期: 1 年 。
2 .3 施工地 点: 秦皇岛市船机中心所属修造基地。
2 .4 质量标准 :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艺文件、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质量标准施工;所用备件、材料为合格产品,施工工艺遵循设备技术规程,全程接受询价方监督与检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 1 )资质要求: 具备机械设备维修相关资质、特种设备维修资质证书 。
( 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
( 3 )业绩要求: / 。
( 4 )信誉要求: 信誉可靠 ,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未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 5 ) 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 业 、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 4 ) 其他: 无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 11 时 30 分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交招采网”(网址: )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 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 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 “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 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 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 “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 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 1 )在双方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并经采购人确认结算价款后,采购人按经确认结算价款的 60 % 向报价人支付工程款, 之后设备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 按经确认结算价款的 37 % 向报价人支付工程款 ,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由采购人暂扣。
( 2 )采购人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理、 E 信通、第三方垫付方式或其他合法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报价人均予以接受,前述付款方式视同现金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贴息或相关费用。
( 3 )采购人在支付任何工程款之前,报价人应按采购人关于发票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采购人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以本条款约定及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票及税务责任
( 1 )如报价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采购人关于开具时间的要求,致使采购人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或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情形,导致采购人不能抵扣税款或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假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报价人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
( 2 )因前款所述情形导致采购人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报价人承担,并应向采购人予以足额赔偿。
9.3 保修期限
固定部件保修期为修理工程完工之日起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修理工程完工之日起三个月。本合同项下质保期与前款相应保修期一致。
9.4 保修责任
( 1 )在工程保修期内,因报价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艺不当等)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由报价人负责返修,返修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 2 )采购人通知需要返修的,报价人应在接到返修通知之日起 2 日内进场开始返修,并在甲乙双方(或采购人、报价人)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理完毕。否则,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报价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9.5 质保金
( 1 )质保金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3% 计取,不计利息,由采购人在工程结算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暂扣。
( 2 )若在保修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且保修期满后无任何遗留问题,采购人应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将所扣质保金支付给报价人。
( 3 )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在相关缺陷或损坏经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前,暂缓支付部分或全部质保金;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或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无遗留问题,采购人应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将所扣质保金支付给报价人。
9.6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 )☑不要求递交
( 2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 /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 )发送,发送后 10 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6765885 中标服务费请按 7 咨询。
10.1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 )在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100 元;
( 2 )在 2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500 元;
( 3 )在 1000 万元(含)至 30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1000 元;
( 4 )在 3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3000 元;
( 5 )在 1 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 5000 元。
10.2 支付流程
( 1 )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 )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 - 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 )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 )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 - 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工管中心
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举报邮箱: huyaming@ccccltd.cn
12. 其他
无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
13.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 47 号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 47 号
邮政编码: 066000
邮政编码: 066000
联 系 人: 乔红
联 系 人: 李庚炎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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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