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晋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宁晋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宁晋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00:00 信息来源: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宁晋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本项目总投资 38605.64439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4738.2978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宁晋县宁高路、天宝街、西关街、宁辛路、吉祥路、和平大街和平安路进行配电网建设,主要是将道路两侧原有架空线路、高压线路入地。建设范围总长15400米,拆除及恢复路面86526平方米、拆除电线电缆138314米、钢杆96基、水泥杆382基、变压器50台,新建充电桩设备480kW整流柜42台,60KW直流充电桩336套。新建电缆总长84224.6米(其中:新建低压线路5557米、10千伏线路64825.6米、35千伏线路13842米)、排管16140米、直埋管2012米、拉管4515米、混凝土电缆井 325座、箱式变压器55座、环网柜142套、高压分支箱 16座、高压计量箱57座、低压分支箱37座、低压分线箱14座、钢杆19基、水泥加强杆1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98.4763 万元。2.1.2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1.3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财务制度;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须按照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之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配备标准配备相关人员。
3.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不再执行价格加分优惠政策,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3 00:00:00 至 2026-05-1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2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编制,技术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向(招标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宇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招标人(杨世豪);招标代理机构(张少凡),联系电话:招标人(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宁晋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宇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宁晋县兴宁街13号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96号乐城商务706室
邮编: 0555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杨世豪 项目负责人: 张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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