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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商业及配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商业及配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商业及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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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 商业及配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 锦诚嘉苑小区项目 ) 商业及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5】9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运河区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商业及配套项目总投资 2108.5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086.02 万元,建设规模: 建设规划和内容为建设4栋配套商业及车库出入口 ,商业项目部分总建筑面积 6675.86 方米。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南至柳岸晓筑小区项目,东至南陈屯北街,北至鲸川路,西至朝阳街。计划工期:总工期 6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完成,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0日止。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为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商业及配套部分4 栋配套商业及车库出入口,建筑面积为:6675.86平方米。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手续配合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108.5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54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86.02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需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信誉要求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上述名单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其他要求 : 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6-05-09 09:00至2026-05-15 09: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02 09: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形式并实行分散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伍万元整;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3.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海懿,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志恒,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2.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38号通用综合楼二楼 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

邮编:

/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王海懿

项目负责人: 陈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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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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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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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uaye171@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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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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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振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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