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智慧物联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4-30
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智慧物联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慧物联设备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招标公告名称: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智慧物联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406001G01
招标内容: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智慧物联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智慧物联设备采购(二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人工智能产业园(华序府创智园)3号楼及4号楼地下。2.1.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2.1.3交货地点:河北雄安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智慧物联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4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g.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h.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i.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k.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l.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m.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n.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o.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p.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q.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r.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s.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t.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u.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v.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w.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x.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n项修改为本条);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30 18:00 至 2026-05-22 08: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22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t项修改为本条); ab.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 ac.以上v、w、x、y、z、aa、ab与(3)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v、w、x、y、z、aa、ab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远程开标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7.2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ZB格式招标文件导入“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tb格式)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系统。“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解密必须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因未及时办理河北CA导致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海伦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信箱:372473587@qq.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华望城容德路55号丰华谷写字楼C2号楼50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xankejiyuan@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智慧物联设备采购(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科创中心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负责人: 徐海伦、韩永晖、周佳慧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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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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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3724735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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