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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廊坊分包磋商公告

  • 2026-04-30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廊坊分包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BOC-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采购标的物: 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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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就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廊坊分包委托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廊坊分包

二、项目编号:

BOC-查看完整信息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拟选聘一家供应商,为廊坊分行提供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应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限:合作期一年,一次性谈定二年价格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合格标准。

采购预算:24.25万元/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核、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核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线上报名),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评分专家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注: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2家,须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评分专家组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审。)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现场将组织不少于两轮磋商,供应商需在每一轮磋商结束后递交相关报价和服务承诺。

评分专家组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③供应商需具备现金清分合作案例,自2023年4月至今与银行业签订过20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的合作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②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④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⑥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分专家组在磋商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分专家组查询结果为准)。

⑦供应商近3年(2023年4月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⑧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⑨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⑩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⑪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分专家组成员私下接触,或向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分专家组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⑫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⑬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⑭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供应商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⑮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供应商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2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采购邀请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二)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6年5月6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出 售: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人民币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廊坊分包采购邀请文件”。请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 hxzb201@163.com ,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成功注册中银智采平台,否则不予受理。

邮件附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须有: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完成平台注册的网站截图。(递交响应文件前提供)

售 价:200元人民币(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文件形式:纸质文件递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开启报价及磋商

(一) 磋商时间: 2026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磋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6室。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举报邮箱:zfjctdjc_h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澄清答疑及投诉反映等,联系方式如下: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石家庄市自强路28号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旸、盖森、李文亮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部)

电子邮箱:hxzb201@163.com(招标部)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查看完整信息10042421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财务部)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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