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4-29
项目名称: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00:00 信息来源: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开审投资审字﹝202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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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 10591.7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8848.97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雨水管网、给水管网、原水管网、管廊支架、污水一企一管、蒸汽管网。其中:新建雨水主管道5205.3米;新建污水主管道8594.7米,经计算污水排水量为936m3/h,在污水厂外侧建设一体化加压泵站;新建给水主管道2712.8米;新建原水主管道5862米,在水厂蓄水池北做规格为230m3/h加压泵站,采用一体化加压泵站;新建一企一管污水管道33100米,配套管道支架、支墩;新建蒸汽管网3000米,配套管道支架、支墩等,建设地点: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126.87万元,设计费限价:277.9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8848.97万元;(3)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8个月;(4)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施工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含)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业绩要求: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管网)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工程总承包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评审所需关键信息);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04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其他要求: (1)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将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份额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留份额的60%。(4)电子投标递交:(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料下载”下载工具、系统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V1.3》。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30 00:00:00 至 2026-05-09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9/sszt-zyjyPublic/zyjyhome//login?OWASP_CSRFTOKEN=&%EF%BC%9BroleType=1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20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9/sszt-zyjyPublic/zyjyhome//login?OWASP_CSRFTOKEN=&%EF%BC%9BroleType=1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4)编制响应文件递交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数字证书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有关事宜可咨询400-707-3355。(5)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投标人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8.2特别提醒:(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方案(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9/sszt-zyjyPublic/zyjyhome//login?OWASP_CSRFTOKEN=&%EF%BC%9BroleType=13) 向中恒鼎力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赵杰、王孟莹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宁晋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恒鼎力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天宝东街万方科技产业园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85号院1号楼2层2026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畅 项目负责人: 赵杰、王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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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dlgl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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