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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战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市政配套设施(一期)(蒸汽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6-04-29

项目名称: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战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市政配套设施(一期)(蒸汽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建设项目蒸汽管道工程市政配套设施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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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战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市政配套设施(一期)(蒸汽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00:00 信息来源: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战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市政配套设施(一期)(蒸汽管道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战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市政配套设施(一期)(蒸汽管道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建设内容及规模:蒸汽管道工程:采用架空的敷设方式,蒸汽管道接口位置位于经五路与安宁路交叉口东南,主要沿安宁路、经五路敷设。设计管径为φ159x5, 管道长度为0.6km,为GB2级压力管。标段划分范围:一个标段;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1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通过安全生产考核(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1.3 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准)。

3.1.4 财务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近三年(2023-2025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 自成立以来年份)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30 00:00:00 至 2026-05-09 23:59: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6-04-30 00:00:00 至 2026-05-09 23:59: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22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 ”、技术标“暗标 ”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CA 数字证书后,可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登录递交投标文件。(4)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查看完整信息。(5)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时需使用CA 数字证书加密,未办理CA 的投标人,需进行CA 数字证书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有关事宜可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6)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7)招标人如有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遗等,相关通知资料会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出,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做出相应调整,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向招标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招标人(赵畅);招标代理机构(孙杨昊),联系电话:招标人(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查看完整信息)。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njxfgjzcfgk@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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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天宝街东头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润兴大厦17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畅 项目负责人: 孙杨昊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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