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防爆电加热器60KW380V14Cr1MoR带控制柜招标公告
- 2026-04-25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防爆电加热器60KW380V14Cr1MoR带控制柜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ZZ260423-2949-119280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防爆电加热器60KW 380V 14Cr1MoR 带控制柜(招标编号:NZZ260423-2949-11928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防爆电加热器60KW 380V 14Cr1MoR 带控制柜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防爆电加热器60KW 380V 14Cr1MoR 带控制柜 1.000 台
2 防爆电加热器300kW 380V S30408 带控制柜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方需具备防爆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资质。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ATEX认证、IECEX认证、UL或CSA认证,并均应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 3C 认证证书,取证功率范围在2500KW 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在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厂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投标同类型产品(气体电加热器)近三年(2023.01-2026.01)不少于5套的成功投入运行产品业绩,其中3个合同运行满两年(2024年前交付视为满足,至少2台电加热器且功率不低于500kW)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表清单(按模板填写)和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技术附件(或技术协议)、合同复印件(至少有物料明细及盖章页)、对应发票复印件(还必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发票信息以便验真,不上传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例如2022-2024年),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投标,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D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 (2)投标方具备计算电加热器功率的能力,需提供本次标的物的功率计算书、换热计算书、压力降计算书。并提供外壳温度计算,膨胀量计算数据。且对产品的工艺性能、机械性能做书面保证。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计算书和承诺书。 (3)任何对招标技术文件的偏离都必须在标前澄清,得到书面确认,任何未经书面确认或不同意的偏离都将被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无偏离声明。 (4)如技术文件与资审条件冲突时以资审条件为准。 (5)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投标商在技术响应文件中应对请购技术文件及各附件文件内容中的★号项的条款逐条进行直接且实质性的响应,★号项条款中如有需提供证明、报告、产品样本、性能参数等佐证要求时,不得仅用“满足、无偏差、已提供等”字样模糊回复,也不得用“见投标文件中的其它章节内容等”字样模糊回复,需要在该★号条款后直接实质性响应,即直接将佐证内容附在相应条款后;或具体明确在某章节某条款某页数;或超链接具体指向跳转到佐证页,否则视为不满足★号项的要求。投标文件中若互相之间有所指引,应制作超级链接直指具体内容或明确告知具体页数,否则也将视为不满足★号项的要求。 (6)投标人有这些情况将被否决: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②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商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参与投标。 (8)加热器焊接工艺要严格满足压力容器焊接标准NB/T47015-2023(压力容器焊接规范),提供质量控制制度,包含对焊接工艺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焊接质量满足压力容器的使用要求。并承诺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相关手续,厂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4月25日10时35分 至 2026年4月30日10时35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 收款账号:查看完整信息0500485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5月8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俞绍诚 联系人: 张宝强
电子邮件: yushaocheng.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