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梵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6-04-23
项目名称: 昌黎县梵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招标公司: 昌黎县梵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秦皇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梵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昌黎县梵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昌黎县朱各庄镇上庄村北
昌黎县梵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唐山路红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 32.7 亩,总建筑面积 2310 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 1200 平方米,原料库 800 平方米,成品库 200 平方米,办公用房 100 平方米,危废暂存间 10 平方米。主要建设循环水池 2 座,购置原料仓、料斗、球磨机、气浮塔、渣浆泵、压滤机、入料泵、压滤机离心泵、排污泵、皮带输送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机、搅拌罐、磁辊机等设备,以钢厂一般固体废物废钢渣、除尘灰为原料,经球磨、物理分离后得到铁类金属产品。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钢渣 5 万吨、除尘灰 16 万吨,年生产铁粉 6 万。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13/2934-2019 )要求;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 )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钢渣生产线生产过程皮带密闭、颚式破碎机、锤破机密闭,上料斗三面围挡,一侧加装软帘,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筛分机上方、颚式破碎机和锤破机上料口及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 20 米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颗粒物(其他)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参照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9-2018 )表 1 中其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设置 4 座除尘灰原料仓,每座仓顶设置收尘管,每座原料仓收集的废气引入各自对应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各自对应 20 米高排气筒( DA002-DA005 )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颗粒物(其他)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参照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9-2018 )表 1 中其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密闭并设置感应门,原料堆存区设置喷淋装置,生产过程原料及成品运输均采用密闭皮带运输,厂区内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 ([2021]-10) 相关要求。
(三)项目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气浮塔处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循环池,回用于球磨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采用减振基础、厂房封闭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行后产生压滤机泥饼、洗车平台污泥、气浮塔浮渣、沉泥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厂;球磨工序产生的废钢球、压滤机废滤布由厂家回收;絮凝剂废包装、废皮带、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储灰斗安装卸灰阀,除尘器卸灰直接装袋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置于废油桶内加盖密封,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新建 1 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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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