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2025年度区域电厂电力设备供应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中标结果书
- 2026-04-20
项目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2025年度区域电厂电力设备供应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中标结果书
项目编号: HN-DL-2025-0724
招标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山西净美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力设备维保服务、电力设备供应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雄安新区
项目编号: HN-DL-2025-0724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2025年度区域电厂电力设备供应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山西净美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山西净美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5MA0KD9K67R
项目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 138777776XX
通讯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王家峰西小区 4排1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督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139901281XX
监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号华能大厦12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设备供应、安装施工、维保服务、资金使用、工期进度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1286.75万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服务范围覆盖甲方华北区域3座主力电厂,围绕电力设备供应、现场安装调试、全周期维保服务三大核心业务开展,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划分如下:
电力设备供应(施工费用约 420万元):采购供应高低压开关柜、干式变压器、电缆桥架、继电保护装置、智能电表等核心电力设备及配套辅材,所有设备均提供原厂正品证明及质量检测报告,满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及甲方电厂运行技术要求。
电力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费用约 560万元):负责上述设备的现场基础施工、吊装就位、电气布线、系统接线及整体联调,完成设备空载试运行、带负荷试运行及性能测试,确保安装质量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过甲方及当地电力监管部门的验收。
电力设备维保服务(服务费用约 306.75万元):提供项目范围内所有电力设备为期3年的全周期维保服务,包含每月日常巡检、每季度深度保养、突发故障抢修及年度预防性试验,建立完整的设备运维档案,每季度向甲方提交运维分析报告。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1286.75万元,该金额包含设备采购费、运输费、安装施工费、调试费、检测费、人工劳务费、税费、维保服务费及项目建设期、维保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按节点分阶段支付:全部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30%,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试运行验收支付至总金额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施工及质保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180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质保及维保期限:设备原厂质保期按各设备厂家规定执行,安装工程质保期为 2年,整体维保服务期为3年,均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及维保期内,贵公司对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及维保服务承担全部责任,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处理,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电工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李建国
联系电话: 136012859XX
对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号华能大厦8层812室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64.3375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专业项目管理团队,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及维保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施工技术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工期节点考核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维保服务标准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设备供应进度、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管控及维保服务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