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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号楼公区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2026-04-20

项目名称: 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号楼公区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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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号楼公区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号楼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2﹞2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3﹞00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启动区E02-07-05地块。2.1.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90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4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8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52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1705平方米,其中公建配套计容建筑面积为7854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为6458平方米,商业服务和社区基础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为47393平方米。楼栋总计3栋,分别为公建配套(1#楼)、公共服务设施(2#楼)、商业服务和社区基础商业(3#楼)。其中,3号楼公区装饰装修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2.1.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总工期计划为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2.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1.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723.96万元。2.1.6项目投资: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精装、建筑、电气、暖通、弱电等施工内容。最终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已完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精装修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业绩(不包含满足上述规模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不可作为施工业绩)。注:公共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3 公共建筑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科教文卫体建筑、交通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须满足下列要求: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②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的已竣工的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满足上述规模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不可作为施工业绩)。注:公共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3 公共建筑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科教文卫体建筑、交通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温馨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4财务要求 : 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12月31日(不含)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若2024年12月31日(不含)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5信誉要求 :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 : 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0 23:59 至 2026-05-19 08: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按前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1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一)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z.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评价结果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A.以上u、v、w、x、y、z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C.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D.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E.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F.投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二)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8.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14.3880版本编制。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0.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刘宇、闻武林、李想、薛建伟、封勋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电子信箱:liuyu@sstc20.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yshhjjjyjd@163.com。11.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12.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查看完整信息进行咨询。13.①请各市场主体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②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14.如有雄安集团工作人员要求或授意投标人出借或挂靠资质参与集团招标活动,或违规干预签订合同、要求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要求超出合同价结算等违规插手干预行为,请及时向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报告,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相关信息。15.《关于上线“暗标格式智能检测”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请投标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 刘宇、闻武林、李想、薛建伟、封勋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电子信箱:liuyu@sstc20.com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yshhjjjyjd@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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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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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王经理

项目负责人: 刘宇、闻武林、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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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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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uyu@sstc20.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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