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2026-04-16
项目名称: 新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1305000201G00678001A01
招标公司: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智慧排水系统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招标公告名称: 新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5000201G00678001A01
招标内容:
新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新批投资[2026]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128.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712.62万元,建设规模:1)新河县时代路(神无线-东环路)地下管网改造建设;2)新河县堂阳路(新兴街一滏东街)地下管网改造建设;3)新河县城区智慧排水系统建设。
2.2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0.9 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161个日历天,从 / 年 /月 / 日起,至 / 年 /月 / 日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 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2.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2.4其他:/。□3.3 自 / 年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 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 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 规模);3.7 本次招标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8 / 。
3.1.3其他要求: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3.10项目监理配置人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相关规定,并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配备标准,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6 00:00 至 2026-04-2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30)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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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河北荣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张运胜,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李绍虎,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新河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监理 无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荣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河县时代路西段路南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北路508号邢燃大厦南写字楼1302室
邮编:
05173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李绍虎
项目负责人: 高佳乐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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