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关于招投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 2026-04-14
项目名称: 邢台市教育局关于招投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招标公司: 邢台市教育局
采购标的物: 招投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邢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采购人需要通过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比选申请人应在保障采购项目合法合规实施的前提下,确保采购项目高效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提供前期咨询,编制采购方案,接收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工作;
( 2)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邢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委托项目提供“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等的编制;
( 3)依法根据采购政策、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规范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 4)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间完成系统推送、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公告当日将公告链接报采购人;
( 5)发售采购文件,接受供应商投标报名登记;
( 6)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采购答疑、协助现场踏勘等;
( 7)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活动;
( 8)对应复核的内容进行复核,提交评标(审)报告;
( 9)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间完成系统推送、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当日将公告链接报采购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 10)答复处理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协助采购人答复采购需求方面的质疑,协助处理有关投诉举报等事宜;
( 11)废标后重新招标;
( 12)根据项目需要协助组织专家对委托的项目实施履约验收;
( 13)及时移交采购活动有关资料文件(含电子文档),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
( 14)及时整理、复核、归档采购项目全部资料,并在采购项目完成后1周内完成采购备案文件制作和移交(含电子文档);
( 15)按照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依法保存采购档案。
2.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其他相应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2名有招标代理经验的对接人员负责具体项目,3名以上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 2)根据项目需要可随时到采购人单位沟通,提高对接效率,确保实施质量;
( 3)报告采购过程相关情况及时、到位、衔接顺畅(公告发布、质疑投诉等);
( 4)积极耐心答复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业务咨询;
( 5)在采购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廉洁自律;
( 6)根据采购人需要可适时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服务。
3.服务期限1年。
4.其他要求
中选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招标流程提供代理服务,发生任何投标人投诉应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发生代理机构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行为采购人可取消中选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河北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3.在邢台市区内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相关照片);
4.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5.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
7.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提供承诺函);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由以下几部分内容构成:
1.参选资格涉及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补充材料;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针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保障(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规范、人员配置、实效管理、质量控制);②项目实施(需求论证、文件编制、系统推送、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项目复核、资料移交、质疑投诉处理、备案资料制作及移交);③档案管理(档案运输、管理制度、调档流程);④其他服务(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日常咨询);⑤内控管理(项目流程、内控机制、风险点管控、廉洁纪律);
4.开评标场所及软硬件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5.2024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
服务方案一式 4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要求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3月12日—19日(上午9:30—11:30,14:30—17:00)。有意向单位可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555号(邢台市教育局财务科)领取比选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19日16:00前。递交地点:邢台市教育局(邢台市信都区钢铁北路555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务必密封,封皮需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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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比选
采购人组建的项目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排定名次,第一名确定为候选中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服务期间,如果中选单位因故无法履行约定职责,采购人即中止与该单位的服务协议,并与此次比选综合评分排名顺位下一名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
六、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在邢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