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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廊(京沪)分公司京沪高速沧州至千童(冀鲁界)段2026年日常养护更换防眩网工程询比...

  • 2026-04-13

项目名称: 沧廊(京沪)分公司京沪高速沧州至千童(冀鲁界)段2026年日常养护更换防眩网工程询比...

招标公司: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沧廊(京沪)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日常养护更换防眩网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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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廊(京沪)分公司京沪高速沧州至千童(冀鲁界)段2026年日常养护更换防眩网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沧廊(京沪)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廊(京沪)分公司京沪高速沧州至千童(冀鲁界)段2026年日常养护更换防眩网工程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采购内容:沧廊(京沪)分公司京沪高速沧州至千童(冀鲁界)段2026年日常养护更换防眩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30天。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审方法和标准)。

8、最高限价:564964.09元。

9、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以评审当天评委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在过去1年(2025年4月1日至评审日)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蔡阳小区八排8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报名: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③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4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沧州交发集团评标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收费站南50米沧廊(京沪)分公司二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发布媒体: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六、本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沧廊(京沪)分公司党建群团部,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沧廊(京沪)分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沧廊(京沪)分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 查看完整信息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蔡阳小区八排8号

联系方式:谷工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供应商在过去1年(2025年4月1日至评审日)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同时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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