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 2026-04-10
项目名称: 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衡水
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安平县】【信息时间:2026-04-10 14:12:45 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关闭 】
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审批投资 (2025)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多方筹集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0772.0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7589.13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对安平县主城区内为民街、新盈街、红旗街、网都街、和平街、东马路、裕华路、圣姑路(长安街—新盈街段及网都街—和平街段)、长安街等 9 条道路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改建管径 DN1000 排水管 38252m ,并对拆除所涉及的透水砖路面 122559.38 平方米及 3577 处混凝土排水井进行恢复。建设地点:安平县主城区内。工程建设周期: 73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21.4 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结束止。
2.4 其他: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其他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招标,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 )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1 人和监理员 4 人。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1 09:00 至 2026-04-16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0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即投标文件编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商务标、技术标均须分开制作。对能够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与投标供应商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本项目实行分散评标。
2. 供应商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 )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3.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按照《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数政规【 2024 】 2 号)文件规定执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向河北东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冬冬,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apxjg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元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编: 053600
通讯地址:安平县和平街 188 号
联系人:王东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apzfj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053000
通讯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 1409 号未来资产大厦
项目负责人:张冬冬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张冬冬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BDCZB@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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