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2026-2028年度助学贷款宣传折页和借款合同印制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 2026-04-03
项目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2026-2028年度助学贷款宣传折页和借款合同印制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2026-2028年度助学贷款宣传折页
和借款合同印制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日期: 2026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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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以下简称 “采购人”或“国开行”或“开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拟组织项目交流活动,请有意愿参加项目交流的供应商根据交流文件要求(另附),准备相关响应材料并参加交流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2026-2028年度助学贷款宣传折页和借款合同印制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86.1万元。
3.项目概述:为做好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和高校助学贷款业务,需按总行模板印制助学贷款宣传折页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配送至相关县(市、区)和高校,分发至学生手中。2023-2025年通过集中采购完成了分行宣传折页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印制、配送工作,助力助学贷款业务连年增长,今年拟继续就2026-2028年度助学贷款宣传折页和借款合同印制服务进行采购。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参加响应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流 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至 交流 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4) 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相关人员被国家开发银行纳入不良记录或利益输送等禁用名单且处于禁用期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开发银行廉洁从业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纪检监察、招投标及采购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调查认为该供应商或其关联企业、相关特定关系人存在涉嫌贿赂、廉洁问题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交流、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
(7)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 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特定条件:
(1) 供应商须为 在中国关境内合法注册的印刷厂家;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 有效期内的 《印刷经营许可证》。
5.交流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 4 月 3 日 09:00-2026年 4 月 13 日 16: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平台将对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搜索项目名称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按照网站流程添加项目,并上传下述报名材料提交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技术交流文件。(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报名资料模板)。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介绍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保密承诺书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6.交流的相关事项
供应商请自行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获取并下载本项目相关技术需求详细材料,下载完成后,供应商需根据材料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并参加技术交流相关活动。
(1)响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16 日 09:00(北京时间) 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材料或参加交流活动的供应商,视作放弃本项目供应商征集及后续相关采购活动 。
(2)交流时间:2026年 4 月 16 日 09:30(北京时间)开始。
(3)提交的技术资料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交流文件中第四部分“评估要点”涉及的相关资料;
②供应商应为参加响应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流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交流材料中提供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出具相关书面声明并承诺(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
⑤供应商出具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5);
⑥项目费用测算情况(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应根据交流材料中的所有产品和有关服务要求测算,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所需费用包含为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和相关所有税费,以及后续采购时作为中选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⑦特定资格要求:无 。
(4)响应资料制作及提交:
通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注册登陆,可线下编辑交流材料并上传盖章扫描文档(PDF),编辑完成后进行上传确认。中招联合招标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 903 3175。
交流会议系统: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及腾讯会议。
本项目报名、技术交流等供应商征集活动主要以网上报名、邮件、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为主,并根据供应商征集及技术交流情况,进一步开展后续采购活动,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
(5)交流方式:代理机构会在交流前将操作手册发送给各供应商,交流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分别与各供应商开展,各供商具体时间以当时实际安排为准。建议供应商电脑应使用含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同时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根据技术交流情况,采购人可能会根据需要补充完善需求,请各供应商进一步提交相关响应资料。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专家等对供应商技术服务、资质经验及商务等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供应商,按照通知安排参加后续采购活动,未通过评估的不再另行通知。
7. 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号楼17层
邮 编: 100022
联 系 人: 郭美希、罗雨锋、靳思乔、王冬晗、李金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665/198
邮 箱: guomxzb @;luo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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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