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中心青县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4-01
项目名称: 青县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HBQHHB-2025-036
招标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中心
中标公司: 北京蓬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活污水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点位优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项目编号: HBQHHB-2025-036
根据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 甲方 ” )就青县城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北京蓬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北京蓬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621E
项目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 138102378XX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 106 号楼(望京集中办公区 319 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生态环境局
监督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 139307899XX
监督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新华中路环保综合办公大楼 3 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期进度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标准。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326.88 万元(大写:叁佰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施工范围覆盖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城区核心区域,围绕城区污水治理提升、扬尘污染管控、生态监测优化三大核心环保业务开展,具体施工内容及划分如下:
城区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施工费用约 142.5 万元):对青县城区老旧污水收集支管进行更换及延伸,铺设 HDPE 污水管材约 5.8 公里,改造小区、沿街商铺污水接入接口 98 处;对 2 座小型社区污水处理站进行设备升级,更换一体化处理设备及配套自控系统,提升污水达标处理能力。
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设施建设(施工费用约 96.38 万元):在城区主要施工路段、建材堆场、交通卡口设置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15 台,安装雾炮喷淋设施 8 套,搭建扬尘管控智慧监管终端 1 个,实现扬尘数据实时监测、远程调控;对城区 3 处渣土消纳场设置防风抑尘网 1200 米,配套建设洗车台 2 座。
生态环境监测点位优化(施工费用约 88 万元):优化青县城区地表水、空气监测点位布局,新建 4 个微型空气监测站、 2 个地表水水质监测点,铺设监测数据传输线路约 3.2 公里,完成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及与县级生态环境监测平台的联网对接,提升区域环境监测覆盖面和数据准确性。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326.88 万元,该金额包含项目所有施工费、设备采购费、材料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工劳务费、运输费、检测费、税费及项目建设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节点验收合格后分阶段支付:主体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40% ,全部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70%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97% ;剩余 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施工及质保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甲方、项目监督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2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工程主体设施、环保设备及安装质量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及保养责任,确保污水治理、扬尘管控、环境监测系统正常运行,若出现质量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场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 137857688XX
对接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政务服务中心 5 层 512 室(青县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中心办公区)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 ,即人民币 16.344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冀环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如需咨询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与代理机构对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 136031766XX
对接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 18 号建工大厦 8 层 806 室
七、其他事项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施工要求。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施工技术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工期节点考核要求、环保施工管理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工程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管控、环保措施落实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生态环境治理服务中心
代理招标机构:河北冀环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