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第三方安全质量管理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 2026-03-31
项目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第三方安全质量管理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招标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第三方安全质量管理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4 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发展公司”)系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房产开发、产业开发、投资管理、商业管理、现代服务、城市资产经营、公共资源管理等。为保障城市发展公司管理的各项目高质量建设,切实履行建设及运营单位安全质量责任,计划选取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质量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2.2 采购项目编号: E查看完整信息387001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 E查看完整信息387001001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 拟采购第三方咨询服务团队提供安全质量及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团队成员共计13人(包含团队负责人1名),其中:安全质量管理团队成员共计10人,包括机电水暖专业1人、精装专业1人、检测专业1人,土建专业2人,建设安全2人,环保管理1人,运营安全管理人员2人。建设统筹工程管理团队成员共计3人,包括工程管理专业1人,计划前期专业1人,智能建造+BIM专业1人。
①安全质量服务团队10人均提供驻场服务,驻场人员由安全质量部进行管理和考核。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组织或参与公司层面安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应急、巡查、环保、防汛、运营安全标准化等方面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
(2)组织开展建设、运营项目安全、质量巡查、检查工作,对各级单位发现的安全质量环保问题跟踪督办、复查等;
(3)组织或参与开展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监测单位的安全、质量、环保、防汛、“三实三优”等方面履职及项目安全、质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等工作;
(4)组织或参与开展对运营项目的健康、安全、环境、设备、消防、防汛、“三实三优”等方面履职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等工作;
(5)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司层面安全质量应急处置工作;
(6)对接上级或外部单位对建设、运营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工作;
(7)及时完成输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周报告、月报告、阶段性报告、巡查报告等;
(8)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司层面安全月、质量月、消防月、安全质量日等各项安全质量活动;
(9)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司层面“双控”机制建设和落实;
(10)组织或协助召开公司各项安全质量会议,提出技术建议,编制会议材料等;
(11)参与完成首件管理要求中建设单位的具体职责;
(12)完成上级单位要求的各项台账、报表、报告等工作;
(13)组织开展公司层面安全、质量方面制度、文件等宣贯及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公司层面培训工作,结合建设、运营项目特点、受众群体,组织开展制度体系、检查及考核管理体系培训,精装修、运营消防安全、设备设施、防汛防台等专业知识培训;
(15)组织或参与公司层面安全质量文化品牌建设及推广,开展文化品牌配套活动及专项行动工作;
(16)组织或参与公司对开发事业部、运营事业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指标考核工作;
(1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质量、环保、防汛方面相关工作任务。
②建设统筹工程管理服务团队3人均提供驻场服务,驻场人员由建设统筹部进行管理和考核。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组织或参与公司层面建设程序、建设计划、施工现场、建管平台、实名制、工程进度、工程档案、工程技术标准化体系等方面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
(2)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实名制、履约、进度、分包管理、施工现场标准化及网格化检查工作,对各级单位发现的实名制、履约、进度等问题跟踪督办、复查;
(3)组织或参与公司对开发事业部、项目经理的季度及年度管理指标考核工作;
(4)对接上级或外部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实名制、履约、施工现场检查工作;
(5)组织或协助召开公司各项建设统筹管理会议,提出技术建议,编制会议材料等;
(6)组织或协助各事业部推进竣备项目道路、绿地、公服配套等业态移交运营工作;
(7)完成公司建管平台建设计划、实名制、智慧工地、工程变更等板块日常规范管理;
(8)配合完成集团每季度对各二级公司工程业务条线、计划前期条线的考核工作;
(9)组织或参与公司市场秩序检查及对在建项目的日常巡查工作;
(10)依据新项目进场时序,组织新开项目参建单位建管平台培训,保障建管平台日常信息填报与完善;
(11)对接集团及外部单位完成相关报表报送工作;
(12)组织或参与公司各建设项目完成固定资产年度投资任务;
(13)组织或参与公司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并督促、考核各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14)配合集团和公司完成智能建造及创优创奖方面工作;
(1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计划前期、工程管理、创优创奖等方面相关工作任务。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8 服务期限: 拟定2年(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供应商驻场人员实际进场之日起算两年) 。
2.9 服务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 。
2.10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若2024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合同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应包含第三方安全质量评估或第三方安全质量巡检或第三方安全质量咨询或为政府监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供安全质量驻场式服务等类似表述) 。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满足如下资格之一:
①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④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的12人):
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至少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的管理工作经验。需持工程类注册证书或拥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上述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驻场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入场、提供驻场服务,入场前需经采购人面试通过。未经过采购人面试通过的,应当更换相应人员直至通过采购人面试为止。驻场指常驻采购人公司办公地点、工程项目部或其他采购人指定的场所。
温馨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若投标人所附证书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4)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
3.4 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 / (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09 时 2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6 年 4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 系 人:郑星珂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李龙、刘庆国、赵崇懿、田伟程、陈星、贾文涛、康亮、王欢
9.其他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前,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响应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六、如有雄安集团工作人员要求或授意供应商出借或挂靠资质参与集团招标活动,或违规干预签订合同、要求成交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要求超出合同价结算等违规插手干预行为,请及时向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报告,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