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2026-03-25
项目名称: 保定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监理、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保定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三标段(监理) 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关于保定市国道 G207乌兰浩特至海安公路等5条路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350号)、《关于保定市国道 G207乌兰浩特至海安公路顺路沟门桥等9座桥梁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336号)、《关于保定市省道S203无极至繁峙公路等5条路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352号)、《关于保定市省道S241宝昌至平山公路K350+450至 K477+010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5〕349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关于保定市国道 G207乌兰浩特至海安公路等5条路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432号)、《关于保定市国道 G207乌兰浩特至海安公路顺路沟门桥等9座桥梁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439号)、《关于保定市省道S203无极至繁峙公路等5条路线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433号)、《关于保定市省道S241宝昌至平山公路K350+450至 K477+010段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5〕43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阜平县、曲阳县、唐县、易县、涞源县、涞水县、顺平县。2.1.2建设规模:详见公告附件。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结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负责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进行控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5 00:00 至 2026-03-30 23:59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4-20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7.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侯鑫宇,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宋苏金,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gsglzb@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隆昌路744号(保定招标部)
邮编:
071051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侯鑫宇
项目负责人: 宋苏金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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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uachunbaoding@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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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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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保定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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