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香江道(燕山路-黄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3-24
项目名称: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香江道(燕山路-黄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香江道(燕山路-黄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6:54 信息来源: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香江道(燕山路-黄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香江道(燕山路-黄山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霸开投资审字[2026]0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6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17.58万元;建设规模:硬化道路面积10533.988平方米,其中道路硬化面积8707.298平方米,人行道砖面积1826.69平方米,以及交通配套的标识、标线等工程;给水管网采用PE100级给水管道,管道管径为DN315,管道长度为450米;雨水管网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432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箱涵2500*2500 160米,钢筋混凝土箱涵2000*2000 272米;污水管网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管道管径为DN600,管道长度为493米;新立太阳能路灯28套;绿化面积约474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东西走向,东起黄山路,西至燕山路。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工程施工(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28.4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88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117.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其他要求 :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自2023年3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为准)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 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8)落实政府采购需要执行的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9)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财务要求 : 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拟派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或承包范围包含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6)拟派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7)项目经理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建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6-03-25 08:30至2026-03-31 17:30(北京时间,下同)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14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项目为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向三信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谭照荣,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93289903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三信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龙江道9号 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办事处
邮编:
065700
邮编: 065700
联系人:
赵宇飞
项目负责人: 谭照荣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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