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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遵曹公路工程项目临时便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 2026-03-22

项目名称: 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遵曹公路工程项目临时便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项目编号: GK2026031100145753

招标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挖掘机洒水车余方弃置

项目地区:河北 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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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曹公路临时便道工程 (项目名称) 临时便道 ( 包件 名称)

公路业务 (专业类别名称) 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2026031100145753(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遵曹公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临时便道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

建设规模: 全长 17.745 km, 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遵曹公路 K 38+091- K 55+836段 1#便道、2#便道、3#便道、4#便道、6#便道、7#便道、材料堆场 等工程 ;

招标内容: 便道及材料堆场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填挖、余方弃 置、级配碎石铺筑、管涵安装等。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 1 个包件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 准 。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 果 同 一 投 标 人在 多个包件 中 均排序第 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级分包商;

(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先在项目部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请于 2026 年 3 月 2 2日 10:00 时至 2026 年 3 月 28 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通过互联网登录 “分包电子采购 共享平台 ”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 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 10:00 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遵曹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 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 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异议受理人) :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遵曹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联 系 人: 李迪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 3 月 17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用原件扫描。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 资金支付 能力, 在完成分包产值达到分包合同金额的 20%之前能够保证项目资金周转及农民工 工资及时支付,不申请工程款支付;能够严格执行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条款,不要求 招标人 支付预付款。

2. 我方若不遵守 此 承诺,贵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 。

注:无。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其中有 / 个业绩应为与中交建筑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合作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应附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 202 3 年 4 月至 202 6 年 3 月 ,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描述不清者附清单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无以下情形: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 负责人

1人

/

主要管理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人

/

施工员

1人

/

安全员

1人

安全员证

劳资员

1人

/

机械操作手

5人

/

汽车驾驶员

22人

普工

20人

/

注: 无。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

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出厂年限

其中自有数量

每少一台套自有数量承担违约金

(万元)

装载机

50型

4

不早于 2019年

2

5

挖掘机

320型

4

不早于 2019年

2

5

振动压路机

18T

2

不早于 2019年

1

5

自卸汽车

后八轮

20

不早于 2019年

5

5

洒水车

12m3

5

不早于 2019年

/

/

雾炮机

5

不早于 2019年

/

/

其他机具

满足施工要求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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