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来佛北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3-20
项目名称: 定州市自来佛北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定州市自来佛北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州市自来佛北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已由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定行审项目【2023】0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 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4186.9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214.55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雨水管道 1116 米,管径为 DN2000,新建污水管道1116 米,管径为 DN1800,材质均为钢筋混凝土预制管,以及道路路面恢复等 ,建设地点: 定州市北部新区,南起科研路,北至旭阳路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214.55 万元。 2.3计划工期: 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施工工期:34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注:以实际申报名称为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3 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合同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40%的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小微企业,无需分包。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7财务要求 : 需提供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8信誉要求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9业绩要求 : 自2023年1月 1日以来承接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3 00:00 至 2026-03-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4-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7.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曹京京 电 话:0311—68121052 电子邮箱:hebeizhicheng@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shizhengchu2928@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定州市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定州市上东国际 15 号楼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
邮编:
073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李严力
项目负责人: 曹京京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8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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