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2026-03-19
项目名称: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北斗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隧道智能逃生及设备监测项目、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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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 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 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 关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北斗应用系统建设等六个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 冀公路通行费函〔 2025〕615号 批 准建设 , 招标方案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以 冀交招核字 [2026]E002号 核准。 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补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5 0% 国补资金 +50%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 G1京哈高速、G2京沪高速、G3京台高速、G1811黄石高速、G4京港澳高速、G45大广高速和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沿线及收费站。
2.1.2建设规模
( 一 ) 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北斗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在北龙门等 10处隧道部署北七斗卫星导航信号全覆盖系统,在张涿段路中心建设北斗安全性增强服务平台和卫星导航监测终端,主要包含隧道北斗基站、隧道北斗天线、分中心监测平台、固定式卫星导航监测终端、分中心监测平台。
(二)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隧道智能逃生及设备监测项目
主要包含横洞控制器、疏散诱导标志及风机和消防水泵设备监测系统、智能传感器、蓝牙网关、控制平台及供电传输附属设施。
( 三 ) G1811黄石高速京台至沧榆段动态开放应急车道项目
在黄石高速公路沧榆互通至京台互通段共计 37公里建设应急车道智慧管控系统, 动态开放或关闭应急车道。主要包含信息诱导、视频监控和监控分中心子系统及供配电与 附属设施等。
( 四 ) 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车路云协同应用系统建设 项目
升级既有 ETC门架天线,在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及隧道新增ETC天线,信息发布安全终端,省中心及路段分中心新建ETC信息转发模块等。
( 五 )河北高速集团收费站入出口称重检测设施改造项目
在 G1京哈高速河北段等7条路段的47个收费站89条入口车道和25个收费站64条出口车道更新称重检测设施。
( 六 ) G4京港澳高速石安段及G45大广高速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项目
在石安 2处、大广1处路段建设恶劣天气通行安全预警系统,主要包含出口和汇入警示单元、限速限距屏、路线诱导装置、告知组合屏、梯度预警门架可变信息标志、供配电传输和配套分中心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负责 本项目施工 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控制。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试运行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及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个。本次招标 划分为 1个标段 。
2.2.2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 EPC总承包范围内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且监理资料全部移交完成之日止。其中, 施工期 自开工令下发后 4 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 , 试运行期 1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 个月。
2. 3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 4 安全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 ) 3.5 款修改为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均不含分公司) 、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不含分公司)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6 年 3 月 20 日 09:00 至 20 26 年 3 月 24 日 17 :00(北京时间,下同),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4 月 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 CA数字证书登录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进入项目流程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 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 ”(/hbjyzx/)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index.html) 上发布 。
7、其他公 示 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 “远程异地” 评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 联系人: 冯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 人: 张科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 (元)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
/
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西南 200米
联 系 人: 冯先生、耿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新石北路瞪羚企业加速器
联 系 人: 张科
邮 箱: hbct606@163.com
12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 :评标办法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 5年内(202 1 年 3 月 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 施工 监理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 1年内(202 5 年 3 月 1日 至今 )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质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单位 注册 ;
近 5年内(202 1 年 3 月 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 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万元(含) 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 施工 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 未对招标人名称进行修改 ;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7) 投标人 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 3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1)、(3)项规定的情形 。
( 14 )投标人不存在 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2)项规定的情形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 其他异常投标情形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技术建议书(暗标) 编制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0.4 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 补遗书编号(如有) 、 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 等 , 未对招标人名称进行修改 ;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或分项限价 。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投标报价中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
( 7)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8)投标人不存在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项规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的情形。
( 9)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1)、(3)项规定的情形 。
( 10 )投标人不存在 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2)项规定的情形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其他异常投标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 暗标 )
主要人员: 30分
其他因素: 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5.2. 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5.3
本款修改为:
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项情形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附相关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扫描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所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 岗位登记信息(执业资格、履历信息等)和业绩 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与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 “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前述( 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相应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本款增加:
( 5)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1)、(3)项规定的情形。
( 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2)项规定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通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说明。如投标人在规定时 间内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存在 其他异常投标情形 ,应否决其投标。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 暗标 )
35分
监理大纲和措施
25 分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5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 4.0-5.0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 3.0-4.0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 3.0分
监理方案及措施
( 10分)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 8.0-10.0分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 6.0-8.0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 6.0-分
监理工
作程序
(10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 8.0-10.0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 6.0-8.0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6.0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 4.0-5.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 3.0-4.0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 3.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分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 4.0-5.0分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 3.0-4.0分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 3.0分
2.2.4(2)
主要人员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
18分
满足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8分;
1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 6 分,本项最多加 12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 ×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 ×E2。
其中, F=10;E1=0. 2 ; E2=0. 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 分
企业业绩
15 分
满足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10 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 5 分,本项最多加 10分。
注: 1、第2.2.4(1)项 各评委打分保留 1位小数, 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2、第2.2.4(1)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 因素细分项 缺项则该项得 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