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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保安保洁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 2026-03-19

项目名称: 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保安保洁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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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 河北省 石家庄市分公司保安保洁服务 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保财险 河北省 石家庄市分公司保安保洁服务 项目 ( 项目编号 : HCZB-SJZ-2026-022) 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 “ 人保财险 河北省 石家庄市分公司 ”)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现委托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 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 服务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人保财险 河北省 石家庄市分公司保安保洁服务 项目

2. 2 项目性质: 服务

2. 3 招标范围:为 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公司 人民保险大厦、省交行租赁职场、理赔分中心、裕华西路 83号(原省公司办公楼)提供保安保洁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 五 章技术规范书 。

2.4 项目预算金额: 1074000.00 元,项目最高限价: 1074000.00 元

2.5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年

2.6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利润表 )或 投标截止之日 前 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投标截止之日 前 6个月 内 任意一个月的税收 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 内 ( 20 23 年 1 月 1日至 今)无违法 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xinyongfuwu/?navPage=5

3.6 未 列入中国人民保险 各级机构的供应商 黑名单 且未 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本 项目投标。

3.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 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6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 6 年 03 月 26 日, 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 节假日除外 )。

5.2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 币 300 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3 拟参加 人保财险 河北省 石家庄市分公司保安保洁服务 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 均须先登录人保 e采外网门户(/)申请注册入库 ,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人保 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5.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提供下列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将前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huachun1232024@126.com 邮箱,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登记领购信息、支付标书款后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 26 年 04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 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室 。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 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人保 e采外网门户(/)、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光街 6号鸿锐大厦4号楼

招标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 198号

联 系 人:白云聪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26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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