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辛集市公共供水管网新建及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 2026-03-19
项目名称: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辛集市公共供水管网新建及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招标公司: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公共供水管网新建及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辛集市公共供水管网新建及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辛集市公共供水管网新建及漏损治理项目监理 已由 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辛发改产业(2024)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本项目总投资14998.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806.24万元;②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妍园路(建设大街-古城大街)、工业路(农贸大街-澳森大街)、兴华路(澳森大街-兴业街)、古城大街(工业路-东兴路)、东兴路(古城大街-市府大街)、市府花园后街(东华路-国税局)、安定小区西街(安定大街-市府大街)、新开街(西华路-十街大队)、新开街(兴华路-东华路)9条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共计16406m,采用DN300/400/600/800球墨铸铁管与De200PVC--U给水管,配套阀门井101座、消防井135座、排气井20座、排泥井10座、流量计井18座;对123个小区改造 PVC-U(De50-De200)庭院供水管88439米,改造PPR (De25)庭院入户管609569米、改造总水表井123座,分户水表井2754座,消防井60座,阀门井123座,洒水栓井154座,更换入户水表11294块;对30个小区更换入户水表30599块,改造分户水表井294座。③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辛集市妍园路(建设大街-古城大街)、工业路(农贸大街-澳森大街)、兴华路(澳森大街-兴业街)、古城大街(工业路-东兴路)、东兴路(古城大街-市府大街)、市府花园后街(东华路-国税局)、安定小区西街(安定大街-市府大街)、新开街(西华路-十街大队)、新开街(兴华路-东华路)9条市政供水管网;东盛校区、康乐校区、格林印象、百合御景城等153个小区。④计划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545日历天);⑤标段划分:1个标段;⑥最高投标限价88.43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 :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禁止参加此次投标活动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应满足下列要求:2.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2.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在建工程所在区域为辛集市;3.下列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计划,单体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项目;(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建筑规模6万平方米及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或超过20万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工程;(4)投资超过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程。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规定,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数量达到6人及以上(其中,监理工程师数量达到2人及以上、监理员数量达到4人及以上);(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其他为列明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9 09:00 至 2026-03-26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4-1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7.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7.3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自主决定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ggzyxj.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7.4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7.5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河北省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联系人:王腾,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bgs83221682@126.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元炫铭宇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118号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楼05单元22层言木空间041号;联系人:刘文花,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yxmy12312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xj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河北元炫铭宇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下载文件,递交标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元炫铭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118号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楼05单元22层言木空间041号
邮编:
05236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腾
项目负责人: 刘文花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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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bgs83221682@126.com
电子邮件: yxmy123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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