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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征集违法线索的通告

  • 2026-03-15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征集违法线索的通告

招标公司: 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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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畜禽养殖、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链条秩序,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决定联合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与部门职责

(一)农业农村部门(养殖、屠宰环节)

1.严查畜禽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销售休药期内用于食品消费畜禽等违法行为。

2.严查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贩卖病死畜禽违法行为。

3.严查私屠滥宰、非法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出厂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伪造、买卖、出借动物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

4.严查屠宰企业不严格执行静养制度、同步检验制度、肉品出厂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等违法行为。

(二)市场监管部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

1.生产环节:严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原料肉,以其他肉冒充牛羊肉、驴肉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虚假标注、“三无”、过期变质等行为。

2.批发零售环节:严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冻品冷库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未经检疫、证货不符、过期变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肉品,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等行为。

3.餐饮服务环节:严查餐饮单位、食堂、火锅店、烧烤店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假劣、过期肉制品,违规加工操作、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4.网络销售环节:严查网络销售假劣肉制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行为。

(三)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

1.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类及肉制品涉嫌犯罪行为,全链条侦办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走私冻品等刑事案件。

2.协同开展联合执法,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恶意报复举报人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3.深挖彻查跨区域、团伙化、职业化犯罪链条,配合取缔“黑作坊”、“黑窝点”、“黑冷库”。

二、举报线索范围

凡涉及畜禽养殖、屠宰、肉制品生产、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制售假劣、未经检疫、过期变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犯罪线索,均属举报受理范围。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85213120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

石家庄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5637500

四、举报须知

1.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违法主体、时间、地点、事实及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便于核查处置。

2.三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3.举报应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予以重奖。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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