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3-13
项目名称: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整体勘察和初步设计
项目地区:河北 承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围数政投字(2025)1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以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专项债券占总投资的69.57%,地方自筹占总投资的30.43% ,招标人为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半截塔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电力管线涉及地域。 2.1.2建设规模:整体项目为新建四合永新材料园区35KV变电站一座;新建四合永物流工贸园区35KV变电站一座;新建半截塔现代农业产业园10KV开闭站一座;以及配套电力管线。一期工程为新建半截塔现代农业产业园10KV开闭站一座,配套电力管线。 2.1.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整体项目初步设计10日,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15日。施工工期:120日。 2.1.4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勘察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各方面的勘察需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政府批准,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整体勘察和初步设计;半截塔现代农业产业园10KV开闭站和配套电力管线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工程保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2)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3)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4)施工: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电子证照(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具备注册在投标施工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1.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注册在投标勘察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注册在投标设计单位的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备注册在投标施工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1.6信誉要求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
3.1.7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备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近三年内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施工单位近三年内具备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
3.1.8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做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人使用牵头人进行网上投标,勘察工作不得联合,设计工作不得联合,施工不得联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5 17:30 至 2026-03-2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承德市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4-0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承德市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承德市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请潜在投标人在提出异议后致电告知以避免延误,联系方式:李惠,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wcfgj@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头街道金石工业园瞪羚加速器
邮编:
0684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义民
项目负责人: 李惠
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504959242@qq.com
电子邮件: 8703156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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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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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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