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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场地及执法大队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2026-03-12

项目名称: 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场地及执法大队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标的物: 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河北 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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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检测站场地及执法大队办公场地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超限检测站场地及执法大队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和内容:

(1)项目概况:超限检测站场地及执法大队办公场地租赁项目包括路南大队、路北大队、海港三岛执法大队、芦汉执法大队场地租赁。

(2)比选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近三年(中标通知书日期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

3.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为5人。

4.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5.开标当日登陆“信用中国”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唐山市路北区光明北路与长宁西道交叉口东北侧 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取比选文件。

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无需提供)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详见附件)。领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唐山市路北区光明北路与长宁西道交叉口东北侧)309房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仅在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比 选 人: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张丹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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