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 2026-03-10
项目名称: 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清河县教育局
项目地区:河北 邢台
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0 00:00 信息来源: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清河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重新批复(清开审投资〔202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435.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715.4065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10418公顷,总建筑面积8060.61平方米,新建地上2F框架结构餐厅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2867.29平方米;地上5F装配式加被动式超低能耗结构学生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5193.32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供暖、给排水、供电、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建设地点:清河县长江街南侧、珠峰路东。
2.2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715.40658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资质有效或正常状态的核查结果(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2.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0 00:00:00 至 2026-03-16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异地评标”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清河县教育局联系人:包主任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fzghg5530623@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易招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士成,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子邮箱:hbyzlc@126.com)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qhzbb2010@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易招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清河县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车站南路珺璟国际A区1811
邮编: 0548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包主任 项目负责人: 李士成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fzghg5530623@163.com 电子邮件: hbyzl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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