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6-03-09
项目名称: 兴隆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司: 兴隆县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疗专项工程、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医用综合楼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承德
兴隆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6-03-09 16:01 信息来源: 河北 原文链接地址
兴隆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兴数政投字【2026】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5755.0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5929.33 万元,设计估算价:476.9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6.91亩,主要包括急诊住院综合楼新建工程,医用综合楼改造工程,消防水池新建工程,室外工程,医疗专项工程。(1)急诊住院综合楼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1800.72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病床数396张。(2)医用综合楼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总建筑面积28957.8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病床数184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一至五层局部功能进行重新设计,拆除更换内墙面、地面、顶棚以及门窗、屋面,更换电梯7部。对给排水、通风、电气、消防等末端进行改造;增加医院安全用电保护系统、智能的院内物资传输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等建设;新增中央空调系统。(3)室外硬化工程主要包括:本次新建建筑物周边道路拆除及恢复共6条,开挖场地绿化恢复、地面停车场地建设等。(4)管网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设计任务:(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3)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4)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施工任务: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甲级 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3 本次招标 (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 其他:/。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建筑或结构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类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 /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2 11:30 至 2026-03-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xlggzy/)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2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xlggzy/)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标“双”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一是“盲抽”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不得将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编制到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也不得将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容编制到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xlggzy/)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关立响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未使用第三方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兴隆县城
地址:
滦平县滦平镇丽景佳园小区C座四层401室
邮编:
067300
邮编:
068250
联系人:
关立响
项目负责人:
程明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xinzheng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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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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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滦平支行
账号: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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