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项目10号楼装修项目监理询比公告
- 2026-03-07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项目10号楼装修项目监理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57194001001
招标公司: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装修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项目 10 号楼装修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7194001001 ) ,采购人为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 10 号楼装修项目,总建筑面积 23200.43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室内墙、顶、地面装饰,配套安装工程,包括:消防系统拆改,新做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建筑智能化等 。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本项目监理 预估采购金额 6604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 )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BIM 应用全过程监理。负责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并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法定职责等其他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建设工期约 107 日历天(具体建设工期以实际为准)。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项目 10 号楼装修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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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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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报价采用固定费率报价形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费率不做调整,最终以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费结算审定为基数据实结算,成交费率不做调整(实际监理费用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监理费用(含税价) =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费结算审定金额 × 成交费率 × ( 1+ 税率))。
本项目监理费取费基数暂按 3696.17 万元(不含税价)计取,最高响应限价(费率)为 1.787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
2.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4 )。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1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 )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 2.1.5 )
2.1.5 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 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明文件: 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7 供应商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供应商服务发生泄密事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且不得与本项目存在影响公平、公正开展的利害关系。
2.1.8 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 1 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规模不少于 1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或合同范围内含装修)监理业绩。
实施经验证明文件要求为: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还应提供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1.9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 ① 至 ⑤ 项的要求:
①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
③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筑规模不少于 1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或合同范围内含装修)监理业绩;
④ 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⑤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
证明文件:( 1 )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2 )负责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 项业绩证明材料:
① 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
②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材料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关键页);
以上 ①② 项证明材料中,其中任意一项能够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即可,若在所附的 ①② 项证明材料中存在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情况,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材料中体现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及姓名为准,此项目可作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注: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和(或)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任职岗位的,还应提供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3 月 16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3 月 16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3 月 16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承包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承包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产品。
产品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产品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产品 / 投标同类产品近 X 年( XX 年 -XX 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 / 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 [ 本条款在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的情形下适用,而在 “ 具备以下条件 ” 的情形不适用 ]
2.4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 评审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03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03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 ” 模块或通过 “ 电子采购入口 ” 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供应商注册 ” 。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 “ 招投标 - 我的项目 ” 模块或通过 “ 电子采购入口 ” 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 立即注册 ” 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 操作指引 -CA 办理 ” 。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融智路 1 号中国电信智慧城市产业园 8 号楼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号新合作广场 B 座 14 层
邮 编:
071700
邮 编:
050051
联 系 人:
剧工
联 系 人:
肖建水、马志勇、吴红亮、李奔、楚胜男、杨超、宋文华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xzbxaxq@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1004242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 “ 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 ” 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