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3-04
项目名称: 肃宁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肃宁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次) 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肃宁县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5〕2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722万元,其中工程款预算金额为: 一标段:540.5033万元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区管网清淤(东洲路、清源街等清淤5500m),城区管网修复(攀龙街污水修复90.4m、春霖街污水非开挖修复40m以及城区内部分区域开挖改造),务胜口支渠修复(靖宁街以东商贸城内修复250m,涉及面积2530m2)。建设地点:肃宁县。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540.5033万元。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5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资质,需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 ”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其他: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乙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 需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1.3其他要求 :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0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以“信 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健全的财务制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 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 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 为准)。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拖欠农 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 公告之后日期)。(3)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6 09:00 至 2026-03-12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27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招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3.平台使用情况 (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 (3)平台费用: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向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沧州亿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沧州亿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肃宁县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路锦绣天地
邮编:
/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杨帆
项目负责人: 刘经理
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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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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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69358880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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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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