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大件吊装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 2026-02-14
项目名称: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大件吊装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大件吊装工程、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催化裂解不饱和轻烃回收一体化装置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大件吊装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催化裂解不饱和轻烃回收一体化装置等 15 个主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 2025 〕 6 号)、《关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聚丙烯原料罐区等主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 2025 〕 21 号)、《关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中心控制室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 2026 〕 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 70% ,企业自筹 3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大件吊装工程施工(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石化街 2 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563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5673 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大件设备吊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作,其中单体重量均为设备净重。主要包括:
(1)单体重量80吨(含)及以上设备(主要含反应器、塔、罐、加热炉、换热器、对流段模块、烟囱、塔架、油气管线、烟气管线等,其中最大单件设备重量约2000吨)的吊装,设备约计97台,重约25750.334吨;
(2)单体重量80吨(不含)以下需要150吨(含)及以上吊车的设备(主要含塔、罐、换热器、空冷器、料仓等)吊装,设备约计172台,重约10305.9吨;
(3)除单体设备外,按照吊装方案需要使用150吨(含)及以上吊车吊装的管线、阀门等。
(4)招标范围内涉及的大件设备的现场(预制场)卸车;
(5)吊车占位及行走场地的地基处理;
(6)短倒运输(从预制场到安装现场,单程最大运距约0.6km),包括运输清障工作(含围墙、人行道、电子监控、闸机、绿植等拆除恢复工作,地下地上实体保护等工作)等;
(7)配合单项工程(主项)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配合数字化交付等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特种工程(特种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及以上;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同时有如下项目业绩:
①石油化工工程大件设备(单体重量≥1000吨)吊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
②地基处理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5 )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 6 )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联合体牵头人为大件吊装施工承包人:
①牵头人具备第3.1(1)(2)特种工程(特种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及以上(3)(4)(5)①(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地基处理施工承包人须具备第3.1(1)(2)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
质(3)(4)(5)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大件设备(单体重量≥1000吨)吊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大件设备(单体重量≥1000吨)吊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名称),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大件设备(单体重量≥1000吨)吊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大件设备(单体重量≥1000吨)吊装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6年2月14日 09 时 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7日 09 时 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6年3月17日 09 时 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炼路1号;
邮编:050099;
联系人:刘冉;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80861617;
电子邮箱:liur.sj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项目负责人:窦金环;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李海楠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电子邮箱:lihn6@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冯亚军 查看完整信息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