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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河泛区永清县段光缆迁改保护工程(子洪评)防洪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 2026-02-12

项目名称: 永定河泛区永清县段光缆迁改保护工程(子洪评)防洪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LFLT-ZB-2026001

招标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光缆迁改保护工程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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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泛区永清县段光缆迁改保护工程(子洪评)防洪评价咨询)(招标编号:HBLFLT-ZB-2026001)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式招标,项目名称为:永定河泛区永清县段光缆迁改保护工程(子洪评)防洪评价咨询。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需按要求完成永定河泛区永清县段原有光缆路由与河道43处交越的针对性(子洪评)防洪评价咨询工作。针对光缆迁改项目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并交付防洪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负责按照评审意见进行报告修改等工作,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

2.3 预算金额:172万元(不含税)。

2.4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防洪评价咨询,向招标人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等成果资料。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

2.9 本项目设置总价172万元(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合同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10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均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如合同文本无法体现同类合同业绩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报价表等证明同类业绩的相关合同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上述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防洪评价咨询类业绩。

3.4 、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投标申请,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申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运营能力。

3.9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6年02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1 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信息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转3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转3转3转1)。

6.1.2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姓名:何启明 手机:查看完整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文件发票开具申请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sdzxzbzjh@126.com。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23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7.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2.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3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休门街3号滨江优谷大厦北大厅1913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金豪、何启明、赵明星、郑艳凤、陈含、郝伟平、魏琨、毛雅静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sdzxzbzjh@1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监督部门: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山东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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