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征集公告
- 2026-02-09
项目名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XDZB134-010
招标公司: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
采购标的物: 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邯郸
项目(招标)编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本项目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 ,建设资金来自 全额国家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征集人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 。 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单位 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 XDZB134-010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
2.3 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某工程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承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合同内所有内容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营业执照: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资质要求: 征集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 ) 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 建市〔 2020 〕 94 号 ) 》规定换发新证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 含 ) 以上资质;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财务要求: 提供近 3 年(2022年-2024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5 信誉要求: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征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6 征集申请人业绩要求:
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近五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在 750 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线路总长在 2.5km (含)以上的铁路施工总承包(含 EPC 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1.7 征集申请人人员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提供证书、项目经理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在确定中标人时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近五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在 750 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线路总长在 2.5km (含)以上的铁路施工总承包(含 EPC 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1.8 能力要求:征集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制)。
3.1.9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1.10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征集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
3.1.11 其他要求1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12 其他要求2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0日9时00分00秒2026年2月28日17时00分00秒
4.2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4.3 获取方法:
(1)提交获取征集文件的资料进行审核:将获取征集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获取征集文件的情况)、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发送至510216546@qq.com 。
(2)经审核通过后,征集申请人须将征集文件费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完成缴纳,并填写《领取征集文件登记表》。缴纳账户为:
账户名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号:0200020009200017957。
(3)征集申请人将支付征集文件费凭证扫描件、手写《 领取征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510216546@qq.com 。
(4)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征集文件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征集申请单位。
(5)非工作日可正常领取征集文件。
4.4 征集文件费500 元/本,售后不退。
5.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征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12 时 00 分,
5.2 递交方法:现场或邮递递交。
5.3 递交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1. 其他公示内容
1)监督部门
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 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四处
地 址: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征集人主管部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征集代理机构: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邮 编: 100048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0206查看完整信息63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