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牌证生产基地机动车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2-09
项目名称: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牌证生产基地机动车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固封装置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牌证生产基地机动车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牌证生产基地机动车固封装置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预算金额:396万元。最高限价:3.6元/套(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牌证生产基地机动车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数量约110万套,最终选取2家供应商,其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供货约60%,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供货约40%。交货周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接通知后7日历天内。
2.2招标范围: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牌证生产基地机动车固封装置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自主生产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不允许贴牌、分包或转包生产。
3.1.2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响应人,不得投标。
3.1.3 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履约能力,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4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09 00:00:00 至 2026-02-1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04 09:00:00 ,地点为 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张天 查看完整信息、李会刚 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齐振华、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
9.3 电子邮件: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 牌证生产基地机动车固封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科研所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0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12层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天、李会刚 联系人: 齐振华
传真: /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hahcgsy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帐号: / 帐号: 69604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