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四期)项目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 2026-02-07
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四期)项目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项目编号: E查看完整信息048001
招标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保定
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四期)项目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四期)项目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雄安科技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4 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项目。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四期)项目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2.2 采购项目编号: E查看完整信息048001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 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中试基地(四期)项目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 E查看完整信息048001001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
2.6.1 采购项目概况:
中试基地(四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8.8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7.4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16.7 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0.7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食堂、宿舍、综合测试中心等,配建开关站、热力站、道路等。
2.6.2 采购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审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人防及消防图审查),提供正式勘察审查意见,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协助采购人进行勘察、消防、绿色建筑、节能、抗震等报规报建工作,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审图的专业及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强弱电)、消防、人防、管线综合、小市政、精装修、景观园林、市政道路工程、燃气、热力、电力、智能化、幕墙、装配式、配建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泛光照明、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工艺配合设计等各专业施工图及各专项深化图纸的精细化审图。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8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开始时间以业主单位和采购人指示为准。
2.9 服务地点: 雄安新区昝岗片区。
2.10 服务标准: 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及以上范围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二类及以上范围。
( 2 )财务要求: 提供 2022 、 2023 、 2024 年度(若 2022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 2024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 3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图审查业绩:
①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
②单个合同金额在 15 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
③包含上述①或②的其他项目。
( 4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的企业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5 )其他要求: 满足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环节施工图审查事项的提示函》要求:“采取委托第三方图审机构审图的建设项目,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 29 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由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审查资格的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等情况进行审查’的规定,非经河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审查资格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不具备法定效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 3 )为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方或采购代理机构;
( 4 )与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方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5 )与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方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 6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8 )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 9 )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 10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11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12 )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 13 )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
3.4 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 / (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02 月 06 日 23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02 月 26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 XAZF 格式的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 4.1 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 CA )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6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5.2 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 1 )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 2 )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
( 3 )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 CA )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 4 )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 57 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徐海伦、韩永晖、周佳慧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 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2. 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前,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响应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 - 【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 - 【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 建议使用 Edge 、 google 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 CA )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 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 CA )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 CA 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 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 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 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 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