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平泉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平泉10万千瓦林光储氢一体化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2-06
项目名称: 龙源电力平泉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平泉10万千瓦林光储氢一体化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EZB260600258001
招标公司: 龙源电力平泉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土地复垦工程
项目地区:河北 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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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平泉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平泉10万千瓦林光储氢一体化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6 16:17:2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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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平泉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平泉10万千瓦林光储氢一体化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平泉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源平泉10万千瓦林光储氢一体化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60025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600258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宁夏锦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宽城盛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67.507753 152.077713
质量(如有) 表土回覆厚度:旱地60cm±5cm,林地/草地30cm±5cm;土壤有机质检测:旱地≥1%,频次2次/公顷;植被成活率:油松≥90%,沙棘≥85% 表土回覆厚度:旱地60cm±5cm,林地/草地30cm±5cm;土壤有机质检测:旱地≥1%,频次2次/公顷;植被成活率:油松≥90%,沙棘≥85%
工期(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复垦结束后复垦措施监测、管护期3年 合同签订后5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复垦结束后复垦措施监测、管护期3年
资格能力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宁)JZ安许证字[2018]001770、2027年02月11日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D264018662、2029年08月13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冀)JZ安许证字[2012]005747、2028年02月27日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D213050558、2026年12月30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郑丽华、二级建造师、宁264202020210078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宁建安B(2021)0005429 熊爱阁、二级建造师、冀2查看完整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冀建安B(2023)0319635
业绩 1、1号院防风固沙工程、中国人民解放军 96893部队、2021年3月13日
2、三二支沟沿线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3月28日
3、贺兰山外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三标段、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2021年4月15日
4、电力工程管理公司龙源工程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厂区绿化及厂外生态林工程、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月15日 1、大唐丰宁大河西二期90MW风电场项目土地复垦施工、河北大唐国际丰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8.22
2、河北丰宁、崇礼、尚义区域新能源场站水土保持施工项目、1.、2025.7.4
3、河北丰宁骆驼沟风电场28台风机平台及附近道路区域水土保持修复、河北大唐国际丰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8.22
4、远景能源丰宁“风电+储能+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及验收手续、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8.20
5、远景能源丰宁“风电+储能+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及验收、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8.3
6、远景能源丰宁元山子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及验收手续、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8.20
7、远景能源丰宁元山子风电项目土地复星工程施工及验收、上海睿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8.3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6060025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邵亮亮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20033199@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