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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预制管桩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 2026-01-23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预制管桩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116-26J4-FG0024

招标公司: 水电十六局·贵阳院

采购标的物: 预制管桩

项目地区:河北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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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码:PC-0116-26J4-FG0024

受水电十六局·贵阳院联合体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价采购方式采购一批 预制管桩 ,采购的 物资资金 使用 项目工程款 ,确保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01月30日11: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响应人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01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出答疑问题。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预制管桩

PHC600AB(130)-C180型

m

25520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供货范围相关内容。

二、竞价规则

1、 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倒计时30分钟内有人报价进入超时竞价,有一人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竞价倒计时30分钟内无人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5000元(即响应人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响应人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 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11: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采购数量为预计用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响应人不得以采购数量的增加、减少、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而要求采购人调价或断供。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由于工程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采购单位不对合同签订单位进行任何补偿。合同签订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材料供应计划》后,按要求数量供货,不得变更产品名称、等级规格。若合同签订单位供货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则由采购单位另行采购,由此造成的材料差价及工程损失均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采购人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

3、交货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天宫营乡、旧城镇、新城镇水电十六局·贵阳院联合体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指定交货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水电十六局·贵阳院联合体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4.2响应人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施工及技术要求符合采购人现场施工需要,符合该产品行业、响应人企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3如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外观、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 采购人有权要求拒收/换货部分甚至整批货物,响应人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质保期:质保期120天(自响应人向采购人办理完最后一期结算之日起算)。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6.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必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6.3、响应人应具有预制管桩供货业绩,2023年1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数量及总金额、签订日期清晰可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则其预制管桩供货业绩须是自身直接参与并提供预制管桩供应的相关业绩。

6.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参与,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7、响应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国家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或税务机关直接出具的证明材料)。

7、结算及付款方式 :

7.1、结算单价=含税后的综合单价

7.2、付款方式:

7.2.1结算时间: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

7.2.2卖方凭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收货凭证》(如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以检验合格的货物数量为结算数量,在每个月20日前到买方处办理《材料结算单》。

7.2.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结算后卖方持《材料结算单》,并提供了经买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提供发票所属纳税期的完税证明,在支付最后一期货款时,必须提供最后一期发票所属纳税期的完税证明,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对应结算期间的款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买方在收到发票的6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总额的90%货款以电汇转账或使用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中行融易信、工行云链、招行付款代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方式)等非现金方式给卖方, 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下期结算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支付。

7.2.4质保付款:剩余的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0天(自卖方向买方办理完最后一期结算之日起算),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卖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价款支付过程中如出现未按时支付货款的情况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卖方不得以此为由向买方索赔或停止供货或要求涨价。

7.3、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7.3.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买方财务人员查验无误或认证成功,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7.3.2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7.3.3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7.3.4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买方需协助卖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7.3.5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 位名 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查看完整信息268N

地址、电话: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 查看完整信息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00查看完整信息873

7.3.6卖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计量方法:

8.1货到工地后,由买方授权人员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及其备注说明规定的计量单位对预制管桩的数量进行清点计量和签认交货数量,货物结算数量以买方现场验收签认数量为依据,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并以抽检合格的数量为准。

8.2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小时到现场处理。

8.3预制管桩按实际到场安装完成数量计算,每批次随货物提供材质证明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外观验收不代表到货产品合格,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4预制管桩结算计量单位:m

8.5卖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买方对预制管桩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并且卖方货物到达买方工地后,应严格服从买方人员的调动、指挥。

9、知识产权

9.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9.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在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0、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0.1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10.2供应商提供每一合格产品批次的材质证明书、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设计方案以及主要原材料的牌号;提供产品运输、贮存、维护保养和安装的使用说明书。

10.3货物进场卸货前买方应核对卖方发货单上的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提交的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必须与材料的批号相同且需加盖厂家公章,验证合格后才能允许货物入库卸车。

10.4买方和供应商应在运输前和货到现场后分别对预制管桩进行验收。应对每一产品进行尺寸和外观检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10.5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承载能力、材料性能等所有技术要求均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10.6买方有权在制造和安装过程的任何阶段检验货物,并可参加任何试验,试验结果应在这项试验进行后 48 小时之内递交给买方,卖方应提供所有试验设备和材料,只有在买方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

10.7 验收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为依据,每批货物到达工地后,买方对每批货物按照规定抽样复检。检验时由买方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取样、密封并送检。买方或工程监理单位在外委试验检测中需进行破坏性检测的产品样本由卖方免费无偿提供。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检测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为准。

10.8如买方对货物有异议时,在经卖方确认后,把签封的试样送到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10.9 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供、需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卖方承担。

10.10 如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退货费用。同时,买方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必须在接到电话或书面通知24小时内到场做处理。卖方必须在7天内及时补充合格产品到工地现场,补充品的检测费仍由卖方负责。

10.11卖方材料到达目的地,卖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与所供货物相符的“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原件交买方验收人员。

10.1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淋雨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0.13为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可能会出现加大抽检频率的现象,超出国家规定的检测频率后,如果抽检产品的结果是合格的,则样品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抽检产品的结果不合格,则样品和检测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10.14涉及专利技术的还应同时满足专利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

10.15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水电十六局·贵阳院联合体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并提供随货清单,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及质保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11、响应保证金:

11.1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11.2 金额:100000元(人民币拾万元整)。

11.3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竞价截止时间送达。(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潘工,查看完整信息)。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方不负责保函在到达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 保函有效期为120天, 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11.4 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11.5 保证金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

12、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响应人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3、履约担保

13.1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

13.2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13.3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13.4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签订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响应人应在 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采购人将拒绝与成交响应人签订材料购销合同并没收成交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

13.5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出具,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和见索即付。

四、报价明细表

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含税)

合计(含税)

备注

N

P 0

S=P 0 ×N

1

预制管桩

PHC600AB(130)-C180型

m

25520

含税总计

金额填入响应函中

不含税总计

税款总计

税率

**%

生产厂家

注:

1、报价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水电十六局·贵阳院联合体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天宫营乡、旧城镇、新城镇水电十六局·贵阳院联合体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邮 编:363200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16jsunps@powerchina.cn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801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潘工,查看完整信息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司名称:水电十六局·贵阳院联合体河北华电辛集500MW(三期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电 话: 孙工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16jsunps@powerchina.cn

八、纪检监督机构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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