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冀南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6-01-23
项目名称: 邯郸市冀南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冀南新区分局
采购标的物: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河北 邯郸
详细内容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邯郸市冀南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冀南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5]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冀南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冀南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63.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35.27万元,建设规模:1、控源截污:(1)新建1座75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DN300污水收集管网1500m;(3)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化粪池10套;(4)DN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65米;(5)垃圾清杂3625m3与清运2900m3、垃圾存放点2处;(6)木质防护栏杆1720m;(7)抛石挤淤1110m3、支护390m、边坡整理1920m、透水砖1160m、格宾石笼2390m3。 2、内源治理:清淤量2080m3。 3、生态修复:种植灌木及草坪绿化4400㎡、水生植物种植1500㎡,回填种植土2570m3、生态护坡3050㎡。 4、资源化回用:水回用设备(泵站)2套。 5、其他:宣传展板1套,建设地点:邯郸冀南新区林坛镇杨洼村,台城乡赵拔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51.81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信誉要求 : 3.1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4其他要求 :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3 08:30 至 2026-01-28 08: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向招标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冀南新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申波,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焦金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冀南新区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wrmfw674@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冀南新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马头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展北路66号中央公园
邮编:
0560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申波
联系人: 焦金耀
电话: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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