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行不良资产转让业务法律服务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1-20
项目名称: 沧州银行不良资产转让业务法律服务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沧银保全20260001号
招标公司: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不良资产转让业务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河北 沧州
招标文件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和透露给第三方,不可转让。
一、招标 情况
本招标项目 沧州银行 不良资产转让业务 法律 服务 入围项目 已由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沧银保全20 2 6 000 1 ”号
项目名称 : 沧州银行 不良资产转让业务 法律 服务 入围 项目
采购内容 : 采购 不良资产转让业务 法律 服务 ,需中标人 提供与 不良资产转让 业务相关的全流程 法律 服务,保证整个转让过程和结果依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
转让方式包括不良资产单户转让 (包括对公类和个人类)、对公类不良资产卖断式批量转让、批量转让结构化交易。 本次招标有效投标人应不少于 3家。其中,有效投标人为3-4家时,入围2家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时,入围3家供应商。 供应商入围后,同我行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后续 每次业务合作另签署专项协议。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 3年以上并有效存续,通过司法部门年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执业律师 20人(含)以上,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在所开展的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 较为 丰富的不良资产转让 业务 法律 服务经验,近 3年 (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为 1家 全国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 提供过 对公类不良资产批量转让 业务 法律 服务 。
3. 信誉要求: 投标人 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 投标人近 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 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 投标人 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 其他要求 : 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沧州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 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 投标人 向 沧州 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 沧州 银行或 投标 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 投标 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 沧州 银行, 沧州 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投标 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一)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2 6 年 1月 20 日 —202 6 年 1月 27 日
2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沧州银行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 202 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 6 年 1月 27 日 (每日上午 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 经理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9
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 2号
电子邮箱: czyhztb@bankcz.com
(三)现场报名时请递交以下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招标方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投标申请函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经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专职律师清单及专职律师执业证 或 当地司法行政部门 /律师协会出具的能够证明执业律师人数的有效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文件(有效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书、 负责人身份证 盖公章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 投标人 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 投标人近 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 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 投标人 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近 3年 ( 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为 1家 全国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 提供过 对公类不良资产批量转让 业务 法律 服务 的服务业绩。 ( 投标人提供 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 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 投标人 向 沧州 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 沧州 银行或 投标 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 投标 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 沧州 银行, 沧州 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投标 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 ( 投标人出具 承诺函 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沧州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次 不 使用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6年2月10日上午 09 : 00 ,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双金路 2号 沧州银行总行
(二)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沧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 6年1月20日